速看!2024年鹤壁市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1.人户一致。即户籍、房产、住址一致,新生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适龄儿童随父母(监护人)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明持有人为新生父母(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未交工的不能作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认定条件。

  (一)“人户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划片学校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划片学校。经审核,确认信息无误的,在划片学校就读。

  (二)“人户不一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房产证明。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示范区城区户籍的,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淇滨大道以南、兴鹤大街以西区域内,柳江路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天赉小学;柳江路以南、南海路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珠江小学。

  2.淇滨大道以南、兴鹤大街以东区域内,鹤煤大道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牟山小学;鹤煤大道以南、湘江路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福源小学;湘江路以南、南海路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漓江小学。

  3.淇滨大道以北、兴鹤大街以西区域内,107国道以西现场确认地点为淇滨区黎阳小学,107国道以东现场确认地点为市实验学校。

  4.淇滨大道以北、兴鹤大街以东区域内,海河路以南现场确认地点为市桃源小学,海河路以北现场确认地点为开发区松江小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与监护人同一户籍)、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房产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指定地点。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招生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不得超计划招生。

  具有招生范围辖区内户籍或父母(监护人)具有招生范围辖区内居住证,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网络信息采集报名点为民办学校所在区,现场确认地点为所报名民办学校。

  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入“一件事专区”窗口,选择“教育入学”,按页面提示,完善户籍、房产、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等。

  网页端: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平台,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在线.线下办理渠道。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

  (二)现场资格确认(8月10日—8月12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此时间段内,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三)补录阶段(8月13日—8月15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以及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录取报到(8月20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录取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人,或在招生学校公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一)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规范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应入尽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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